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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人尽其才(1/2)

第两百一十二章 人尽其才 华阳宫内,李玄常与韩非相对而坐。

一者白衣飘飘,卓尔不群。

一者紫袍着体,俊逸非凡。

“这就是咸阳的宫殿么?

比我们韩国强多了。”

离开了天牢,韩非就恢复了他原本的面貌。

“韩国,能被称为战国七雄,那都是抬举。”

李玄常不屑的嗤笑一声。

或许申不害变法之后的韩国,勉强可以挤得上战国七雄。

可申不害死了近百年,现在的韩国,已经沦为了七雄最末,谁都可以欺负一下。

劲韩之名,早已不复存在。

“虽然,你说的是事实,但也不用这样直白吧?”

韩非做出一个受伤的表情,有些黯然。

“我已经向华阳太后请求,你以后就是我的老师。”

李玄常正色道。

“老师?

你需要老师?”

韩非换上一幅考究的表情,璀璨的眸光意味莫名。

“我当然不需要老师,但秦法需要一位老师。

正如之前所说,大秦需要变法。

但,不是现在。”

李玄常自然是不需要老师,整个天下,或许没人能当他的老师。

因为他已经踏上自己的道,即使现在他看不清,但,路已经有了。

那一天,不会很远。

“所以,你想让我为秦国制定法律?

一部不能实行的法律。”

韩非挑了挑眉,语气莫名。

“不错,一部不会实行,但在未来却可能被采纳的法律。”

李玄常站起身,气定神闲的说道。

“你在利用我?”

“我为你制定秦法,而我又能得到什么?”

韩非脸上露出不忿之色,带着几分埋怨。

“利用?”

幽深而沉寂的声音传荡大殿。

“人尽其才方是最佳之用,能被利用,是因为你还有价值。

如果一个人连被利用的资格都没有,那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冷酷的话语总是带着无情的残酷,道尽了人世本质。

“所以说,能被利用,反而是我的荣幸?”

“如若不然,你早已是冢中枯骨。

至于你能得到什么,三年内,秦国不会对韩国用兵,你的父王可以无忧。

如何?”

听到李玄常的话,韩非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郑重的行了一礼。

李玄常坦然受之,没有多言。

三年内,秦国当然不会对韩国用兵。

虽说韩国弹丸之地,灭掉他,不会耗费多大兵力。

但大秦的郑国渠刚刚建成没多久,关中根基并未转化为实力。

想要西出函谷,秦国至少要等待三年,积蓄实力。

而且,灭掉韩国,也会让其他国家警觉。

战国纷争上百年,即使当年齐国被几国联军击溃,只剩一城之地,齐国也没有灭亡。

一旦韩国灭亡,那就代表着新的局面即将开启。

而秦国尚未做好准备,也不是出兵的最佳时机。

他的话,是为了安韩非的心。

为了韩国,他制定秦法自然会尽心尽力。

韩非自然不可能不明白,但是他敢赌吗?

扶苏身为秦王长子,他的话在秦王那里自然是有些分量,若是他鼓动秦王灭韩,后果,谁也无法预料。

弱者的悲哀,国与国之间,从来都不是平等的。

“韩非先生,你师从荀子,继承了他的法,那么,你有没有想过将法理发扬光大?”

李玄常换了个话题,反问道。

“所谓法理,存于书本,存于天地。

传承,或许没有这个必要。

天地之法,执行不殆。

世间之人,无人能逃脱法理。”

谈到法,韩非一扫之前的压抑,整个人变得昂扬而又自信。

“你说提到的法,终究需要靠人来执行。

法,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

“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不过是理想而已,即便是号称法家乐土的秦国也不可能实现。”

“你说的不错,只要还有人的存在,世上不可能有完美的法。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才是法理之道。”

作为法家大成者,韩非怎会不知法家的缺陷?

但法家需要这么一个口号,梦想之所以是梦想,是因为它永远不可能实现。

就像是墨家的兼爱众生和儒家的天下大同,这是梦想,遥不可及的梦想。

“法,需要人来执行。

所以,我希望,先生能在秦国洒下法家的种子,也就是先生在《孤愤》中提到的能法之士。

为法家留下传承,传授法之道,只有正确的执行者,才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李玄常转身庄重行礼。

若制定秦法是铸就大秦根基,那么留下法家传承,教授法家弟子却是真正的留下脊梁。

论及在法的造诣,没有人比得上韩非。

由他教出来的学生,定会是如同种子一般,在大秦遍地开花。

大秦能用武力征服六国,难道要用武力治理天下?

遍数中华上下几千年,法家几乎都是一群自我意识觉醒的人。

他们的目标就是为了富国强兵,从春秋战国,到后世的近代晚清,法一直都充斥在人们心中。

吴起、商鞅、申不害、晁错等等一个个为变法而死,即使明知道会死,他们依旧一往无前。

像是王安石、张居正之流,则是披着儒家的皮,做着法家的事。

即使是两千年后,儒法之争才真正落下帷幕,笑道最后的,还是法。

只要有人,就会有法,有秩序。

法,不可轻废。

“没想到,你在法的造诣上倒是别有一番感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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